第四章 百花羞对黄袍郎——执子之手,方知子丑
2014-04-11 10:50:28   来源:   点击: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大部分婚姻与爱情无关。

    黄袍郎,看了你在天涯、百度的连续发贴,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我对你的帖子很有意见。不过现在已经没关系了,因为在唐僧师徒的帮助之下,咱俩终于办完了离婚手续,你爱有什么感慨就感慨去吧。对于你这种博同情式的赚点击率的做法我索然一笑,我知道对离婚这事儿你有看法,但现在咱俩已然成了夫妻半路,站在一个过来人的立场,我就把我先前心底的想法都说给你听,希望对你今后的人生能有启发。

    在你眼里我是个不知冷热的负心女,我承认,我确实是。可我没办法对你不负心,你说你放着好好的天庭公务员不当,跑来下界跟我这堂堂公主瞎凑合啥?我一个天宫点香的服务员,好不容易投胎成了三公主,这是我百花羞七、八辈子才修来的造化,结果我荣华富贵的啥都没来得及享受着,就被你这莽汉稀里糊涂地拖到了破窑洞里当压寨夫人,那一年我才16岁呀大哥,你给我点时间享受享受被人伺候的感觉好不好?公主的瘾我还没过够呢,结果就被你早婚逼成了家庭妇女,为了你这一棵破树害我失去了整片森林,就这你还想一天把我搁你这棵歪脖树上吊死呢!应该说我跟你的结合,在我看来就完全是个野蛮的误会,至少我是被自愿的。

    关于你提到的我可能罹患选择性失忆的问题,我坦白我那是故意装的。在我看来男人长得丑不是问题,可问题是你得丑得有价值。在天宫的时候我嫌过你丑吗?说实话那时候你长得比你现在还难看呢,但我那时候看中是你的前途,看中的是你在天庭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吃体制饭的英雄无论是在银行贷款还是在福利分红方面都有着比一般百姓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我们姑娘来说,嫁给公务员便等于嫁给了光荣。你还能回想起咱俩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吗?那是在河边的大柳树下......

    唱:上一次劳模会我爱上了人一个呀,他的名字叫奎木狼啊。都选他作模范,人人都把他夸。从那天看见他我心里就放不下,因此我偷偷地就爱上他。我爱他,每天都把外快赚,顿顿饭局管吃喝呀,逢年过节福利好;我爱他,下乡补助,真是有本领;我爱他,有房有车,油钱全报销。回家来,他能给我带美元。

    你说你思凡下界以后搞得前途也没了,工作也黄了,尊严也就不剩啥了。你把你自己的公务员光环一层一层地剥掉,那在你身上除了丑我还能看见啥?你高大光辉的公务员形象,转瞬变成了一坨暗淡无光的狗屎。在我眼里你的丑陋被倏地放大了,面对你那副丑到极品的妖怪模样,我只能很惋惜的看着你说:“手术还能整回来吗?”

    我不得不承认你太纯了,纯到看不清这个社会的生存现状。只有你才相信纯粹的爱情可以当饭吃。我临下界前不是都跟你说清楚了吗?现在是我在天庭收入不好我要赶着去投胎;你在上面福利待遇那么高,拜托你就不要再卿卿我我地跟我下去讨生活了,到下面撑死你也就是混个啥啥小国的破国王,比不上你在天庭当差有发展。你要是提了正处咱俩就结婚,我还把你当我的潜力股呢。

    可这样的道理你不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现在朝朝暮暮是有了,情没了。都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像我这样的打工妹机会少,有一点机会我都会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把它死死抓住;你自己放弃了多少人争着抢着的好工作,还让我再轻易放弃我得之不易的公主身份,放下身段、放下体面跑到那个破山洞里去跟你空谈爱情?你想什么呢你?你自己去享受一个人的天荒地老吧,千万可别拉上我。

    执子之手,方知子丑;泪留满面,子不让我走!你说关于咱俩离婚的事情我跟你商量过多少回了?哪一次我一跟你提出分手,你就要死要活地不跟我离,我让缠得真的好烦。这13年来别说是跟天宫比,就是跟我父王的宝象国比,咱俩的生活质量也太差,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好累,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好不容易盼来高僧救我脱离苦海,你还横拦着竖挡着的不让,要不是孙悟空把你及时胖揍了一顿,到现在你还不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哩。

    我知道你当初拖着不肯跟我离婚还有你的一点借口:为了孩子。现在这个包袱没有啦!孙君为了不让你在思想上有负担,同时也是为了减轻我离婚以后的经济压力,把咱俩生的那两个宝贝妖儿都给痛痛快快地摔死啦!其实要我说就是摔得好,现在不下狠心把这两个妖魔之种斩草除根,难道你还希望再过个五、六年之后,他俩跑来宝象国中找他亲妈唱草帽歌吗?

    大老爷们儿的,以后别再轻易相信爱情了。

    最后我得出的结论就是:对象可以换,工作不能移。有公务员工作的朋友们可千万别想着瞎辞职。爱自己就要爱你的这份工作,爱别人永远别超过爱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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